結論:
(1)總體布局:該項目廠區功能分區明確,生產區、非生產區和輔助生產區分開布置,總體布局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的相關要求。
(2)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該項目將相同生產設備布置在同一區域,各車間的設備基本按照生產工藝的先后順序進行布置,高噪聲設備集中布置,其設備布局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等標準的相關要求。
(3)職業病危害因素:該項目生產工藝過程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硫酸及三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氯苯、過氧化氫、噪聲、高溫。通過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表明,該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均能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4)職業病防護設施:該項目較全面地考慮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毒、隔聲減振降噪、防暑降溫等防護措施,控制工作場所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表明:防毒、隔聲降噪、防暑降溫等防護設施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5)應急救援措施:該項目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6)建筑衛生學設置:該項目建筑衛生學設置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等標準的相關要求。
(7)輔助用室設置:該項目輔助用室的設置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的要求。
(8)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該項目為各評價單元作業工人配備的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其配備的種類、數量符合項目自身特點及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但防毒面具配備的3#濾毒盒不能防護酸性氣體。
(9)職業衛生管理:該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明確了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制定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開展了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
(10)職業健康監護:該企業按規定對該項目進行了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體檢率達到100%,未發現的職業禁忌證,符合《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但企業未按實際工種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進行行業劃分,該項目行業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行業代碼為C26。同時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經綜合分析認為,該項目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綜上所述,該項目的總體布局、設備布局、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建筑衛生學、輔助用室、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等方面基本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的要求。因此,該項目在正常生產過程中,能夠落實本評價報告所提的補充措施及建議,在生產狀況正常,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佩戴有效的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后工人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能夠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內,符合國家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1)由于該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或產生硫酸、硝酸、氮氧化物氯苯等酸性氣體,建議企業將防毒面具配備的3#濾毒盒更換為防酸性氣體和蒸汽的7#濾毒盒。
(2)建議企業在各取樣地點的取樣作業宜采用真空泵或密閉取樣方式進行取樣;若人工直接取樣時,建議采取雙閥門設施取樣,同時要求工人按照取樣作業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并佩戴相應的個體防護用品。
(3)建設單位設置的應急箱中空氣呼吸器的數量不夠,建議建設單位進行補充,確保每個應急箱至少存放2套空氣呼吸器,并對其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
(4)建設單位應定期檢查脫硝裝置、濃縮裝置、硝煙吸收裝置、管道以及泵等,防止跑、冒、滴、漏等事故的發生;對各類泵、空壓機進行定期維護保養,潤滑風機,確保其正常運行,避免異響的出現。
(5)生產設備檢修期間往往是事故高發時段,檢修前應做好通風或清洗,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方可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受限空間作業管理規程》,進入前需對受限空間進行空氣置換、清洗、空氣檢測、防護用品有效性檢查等,確保安全才可進行作業,作業時應配專人現場監護。如通風條件有困難或含有大量有害物質溢出的封閉空間,應使用正壓供氣式空氣呼吸器。
(6)企業應對配備有毒氣體或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應定期檢查、校定;對應急洗眼噴淋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等應急救援設施應定期維護和清潔,確保其整潔完好、防護有效;定期檢查應急救援物資的數量和性能,及時更換和補充;對該項目可能會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7)及時對個人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維護,并按規范的周期進行更換,使工人佩戴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
(8)按規范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根據《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等要求,繼續做好工人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按實際工種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體檢項目應全面;杜絕存在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對發現職業健康損害者,應按規定給予復查、診療,并妥善處置。在高溫季節來臨前組織接觸高溫的作業工人進行相關職業健康檢查。
(9)對于本報告書中提出的關鍵控制點,企業應著重從操作規程、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等方面加強監管,以最大限度地預防職業危害。
(10)繼續做好員工職業衛生相關知識的培訓,培訓內容可包含: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如職業病防治法等)、常見作業可能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和可能導致的疾病、項目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可能導致的疾病,急性中毒的現場急救和處理方法等。
(1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做好企業的各項職業衛生工作,不斷補充和完善并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內容,按規范要求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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