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發布:中一檢測
時間:2016.11.23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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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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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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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經十三路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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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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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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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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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200噸2,3,5,6-四氟苯類系列液晶材料中間體項目(三期年產20噸2,3,5,6-四氟-4-甲基芐醇、20噸2,3,5,6-四氟-4-甲氧基甲基芐醇)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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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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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投資500萬元,在廠區已有的十一車間內增加生產設備,并設置打料間、氫化間和產品灌裝間,形成年產20噸2,3,5,6-四氟-4-甲基芐醇、20噸2,3,5,6-四氟-4-甲氧基甲基芐醇的生產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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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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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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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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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彥南、井瑜、徐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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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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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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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采樣、檢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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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4日、15日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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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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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麗、程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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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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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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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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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己烷、硫酸二甲酯、甲苯、甲醇、氫氧化鈉、硫酸、四氟對苯二甲醇粉塵、乙腈、噪聲、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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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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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檢崗位工人接觸的化學有害因素濃度或強度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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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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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該項目屬于“化學原料及化學品制造業(C26)”,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該項目的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建筑衛生學、輔助用室、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職業衛生管理、職業健康監護等方面基本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1、十一車間硫酸二甲酯打料間應采取上送下吸的方式進行吸風排毒;灌裝間吸風罩應更改設置的位置,使吸風口針對下料口進行吸風,并加大吸風量。
2、硫酸二甲酯打料間、甲類倉庫四(11號間)地面應鋪設防滲漏、防腐材料,并設置應急用的泄險導流溝,收集的廢液送往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凈化處理后排放。
3、十一車間三樓應增設沖淋設施,或將現有洗眼器更換為噴淋洗眼器;同時應增加1套空氣呼吸器,供應急救援使用。
4、針對該項目可能發生的有機氟急性中毒或氟化氫急性中毒事故,企業宜制定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對員工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教育,對可能發生該事故的場所加強整體通風換氣,如設置移動式軸流 風機,用于事故時的強制機械通風。
5、十一車間控制室應采取照明效果更好的燈具。
6、工人在進行取樣作業時,應要求其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作業人員應位于上風向,并佩戴相應的個體防護用品。
7、加強職業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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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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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細化職業病防護設施有效性分析與評價,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針對性建議;2、完善廢氣裝置檢維修、填料更換等作業過程中防護措施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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